生活中总有些“积极分子”
(资料图)
自作聪明贩卖假烟
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就可以鱼目混珠
轻松实现“一夜暴富”
却不知这是一场
没有回头路的“豪赌”!
▲图为2021年11月18日庭审现场
在宜州,林某生等9人为获利,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销假冒伪类香烟,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收到法律的制裁。
法院经审理查明
林某生、林某堂、张某荣、张某福、赖某金、胡某权、林某杰、周某花、林某和自2019年年初开始至2021年,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在未取得国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
▲图为2021年11月18日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定
林某生非法经营数额为2226971元、林某堂非法经营数额为448125元、张某荣非法经营数额为361480元、张某福非法经营数额为281098元、胡某权非法经营数额为263498元,均属情节特别严重;赖某金非法经营数额为240426元、林某杰非法经营数额为137476元、周某花非法经营数额为97540元,林某和非法经营数额为75690元。
▲图为被告人指认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
林某生、林某堂等9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图为2021年11月18日庭审现场
一审法院判决
被告人林某生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被告人林某堂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其余5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缓刑,并分别处人民币十二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17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低于市场价格的
“一手货源”
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一定要擦亮眼睛
切勿因为一时的“贪婪”
换来一世的“后悔莫及”
头条 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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