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晚间,国际泳联官网发表了声明,将执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孙杨的裁决。第二天(2月29日),孙杨律师团队对外正式发表声明,将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无论是律师声明、孙杨本人还是中国游泳协会的表态,都在反复强调一个事实:整个事件的初始,即2018年9月4日,国际泳联授权的样本采集机构——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对孙杨实施赛外检查时的人员,未经专业培训、不具备法定资质,该活动非法、无效。
“我明明按照兴奋剂检查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只是因为检查人员不具备资质,他们当时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所以同意不带走血样,怎么就成了我的错误?!”孙杨2月28日晚在社交媒体表示。
2月29日上午,孙杨在社交媒体曝光了尿检官的情况说明。在这份说明中,尿检官承认自己违规拍照,并表示自己是建筑工人,没有经历过任何培训。
孙杨律师声明中透露当日更多的细节。在检查人员进入检查室前,尿检官一直打开手机违规拍照摄像,后被孙杨制止。在此情况下,孙杨提出异议并请示领导,在等待的过程中,仍配合后续的抽血工作。经过沟通、核实检查人员的授权、资质等问题后,检查人员同意不带走血样,同时提出将血样和外包装分离,各方当场签字认可了前述事实。
最终,检查人员主动放弃此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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