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指导全国旅游景区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相关工作。
该《指南》明确,景区开放总体要求应坚持分区分级原则,不搞 “一刀切”;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在景区游览管理上,应严控游客流量,防止人员聚集,并实行实名制购票,采取适当方式完整记录入园游客联络方式、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同时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
全文如下:
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指导全国旅游景区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旅游景区人员聚集性强、流动性大的特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景区开放总体要求
(一)坚持分区分级原则,不搞 “一刀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景区暂缓开放,疫情中风险和低风险地区旅游景区开放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决定。
(二)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景区恢复开放前应提前做好《旅游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三)主动做好宣传引导。要从防控大局出发,主动做好公众宣传引导,提升公众疫情防控意识,避免因景区开放造成大范围跨区域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或引发公众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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