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直播翻车现场 网友称买了一堆不需要的东西

时间:2019-11-15 17:58:38 来源: 人民日报


李佳琦就是其中的姣姣者。

如今的李佳琦已然成为了直播带货界的标志性人物。他勤奋、努力、积极向上、亲和力强,并且对所带货的口红的确非常专业,某种程度上作为直播带货的主播代表,为外界树立了颇为正面的形象。

但是,近来他的接连翻车,也暴露了直播带货背后巨大的隐患。

李佳琦之所以会一再翻车,直接原因是因为他对自己所带的货并不精通,甚至可以说“不怎么懂”。

而其他主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这个问题。主播们在带货的同时,某种程度上是起到商品代言人之用,只是这相比起传统的明星与企业签订契约的代言关系,在契约强度上要弱化很多——正因如此,有互联网学者呼吁,将网红带货也纳入互联网广告范畴。

这就意味着,主播们及其所带的货,在可信程度上未必有明星代言产品的可信度高。

况且,类似李佳琦、薇娅这种顶流级主播,在一次直播中要为数种乃至数十种商品推销。他们对于有些商品的了解,甚至只能算得上是“皮毛”,只是因为有着超高的流量,而顺带着为其“代言”,进行推销罢了。

在很多情况下,主播们根本无法为其商品的可信度做保证。能不能翻车,还得看商品本身是不是“货真价实”。

图片来自微博

李佳琦们带货涉假,得治

主播们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为了达到更好的出货效果,“夸大性宣传”是个十分普遍的现象。

这不难理解,某种程度上也是广告宣传中的一种“原罪”。直播听众,也或多或少可以理解。

但是,这与所带之货是“假冒伪劣”商品还有着明确的界限。

虚假宣传必须得管。目前,网络直播带货虽然是一种新兴的电商营销模式,但是,还是有相关的法律予以规治。

网红带货涉假,主播本人和品牌方首先难辞其咎。如果因为直播售假货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就要承受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电子商务法》中,对于“虚假宣传”等行为,有明文禁止。而“虚假宣传”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相关规定。一旦商家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处罚额度可高达数百万之巨。

网红直播带货,关涉了主播、电商平台、品牌方和消费者等诸多主体。因此,为了营造良好的直播带货环境,电商平台作为经营主体,首先应该做好监督防治工作。什么货能卖,什么人能播,都该把好关。而一旦出了问题,也应当责罚。即使是李佳琦推销了假货,也不该“法外开恩”。

主播们的粉丝,本质上也是消费者,消费者一旦权益受侵害,也应举报不避“偶像”。粉丝们的压力,从来都是“偶像们”的动力,更何况,这种压力涉及的还是“真金白银”。

李佳琦是涂口红吉尼斯纪录的保持者,他在口红这一行当的深耕,全网的主播都罕有其匹。但是,当他涉入其他行当,尤其是当他推销其“大闸蟹”来,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网络主播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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