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蒙冤22年 申请国家赔偿总额超过3000万元

时间:2019-10-23 15:33:41 来源: 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2016年6月10日讯,近日,蒙冤入狱22年的福建男子许金龙向福建高院提出了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及各种申诉费用在内,共计989.6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与他同案的另3名“难友”也均于日前各自提出了相应的国家赔偿申请,4人申请国家赔偿总额超过3000万元。

蒙冤入狱22年的福建男子许金龙向福建高院提出了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

“法院已接收了我们的材料,目前我们在等法院立案通知。”

1994年1月,莆田市忠门镇前范村一独居老人在家中被杀,钱物遭劫,同镇联星村许金龙、蔡金森、许玉森、张美来4名青年被警方认定为犯罪嫌疑人。

1995年6月,莆田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蔡金森死缓,许金龙等三人死刑。他们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999年4月,福建高院终审维持对蔡金森死缓的判决,并改判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为死缓。

许金龙是4人中唯一没有作出有罪供述的,其余3人在检方介入后均翻供称没有作案时间,且都明确提出案发当天的去向。

福建高院终审判决后,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及家人不断申诉。2007年,福建高院驳回了他们的申诉,两年后,还裁定:不予立案再审。

2013年,福建省检察院对该案重新审查,并于2014年2月作出再审检察建议,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年8月,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多次减刑的蔡金森刑满出狱,此前未提出申诉的他,决定与许金龙等3人一起申诉。

2015年12月,福建高院决定再审该案。2016年2月,福建高院再审后认为,原判认定许金龙等4人共同入室抢劫并将被害人杀害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四人有罪,依法应予纠正,因此宣告他们4人无罪。

获得清白4个月后,他们均向福建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许金龙说,当初无论是在书面答辩状中还是在开庭审理中,他都坚持作无罪供述,最后还是被判死刑,改判死缓,在牢狱中度过了22年。“损失的岁月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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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查少女蒙冤13年司法问题 已成立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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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被宣判无罪的钱仁风手举宣判书在法院外接受媒体采访。 视觉中国 图

@央视新闻 12月26日微博消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相关政法部门已成立调查组,调查钱仁风无罪案中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的问题。13年前,云南2岁男童中毒身亡,钱仁风被认定有重大嫌疑,后被判无期。今年12月21日,云南高院再审宣判,宣告钱仁风无罪。

【新闻背景】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12月21日下午3时,云南省高院对钱仁风(此前媒体写为“凤”,判决书上为“风”)投放危险物质一案宣判:钱仁风无罪。

2002年,云南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一起重大投毒案。1名两岁女童“摄入毒鼠强”身亡,另有两名儿童经抢救脱险。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风被认为有重大作案嫌疑。她也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

入狱以来,钱仁风通过各种途径喊冤,坚称自己是屈打成招,作案另有其人,真凶却并未受到调查。2011年12月,云南省高院驳回了钱仁凤的再审申请。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最高检获悉,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的再审和改判,历经钱仁风申诉、网友网络发帖、云南省检察院领导就舆情批示、省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启动立案复查程序、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云南省高院再审等程序。而此案改判关键,系云南省检新媒体工作人员监控到的一则网贴。

2013年7月,云南省检察院调取了投毒案的全部卷宗,正式立案复查。2014年5月12日,省检察院向省高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书》,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再审”2015年5月4日,云南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9月29日,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再审。最后,该案终获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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