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数年间活跃在多个电视台、身兼多个“专家”身份的老太太火了,这位先后换了9个马甲的“刘洪斌(滨)”刷爆了各大社交媒体。一会儿是苗医传人,一会儿是蒙药传人,就连名字中的“斌(滨)”字还有两个不同版本。从2014年起,在全国多家省级卫视和地方电视台反复上演着同样的套路——这位满头银发、看似面目慈祥的老太太头顶“神医”“大师”的光环,现场背书推销“包治百病的神药”,饱受折磨的患者现身说法,主持人以新闻访谈形式大肆推销,热线电话配合部分免费名额。有网友戏称其为“中国最忙碌的虚假广告表演艺术家”。
攻陷各大电视台 打包票能解决多种顽疾公开资料显示,顶着各种不同头衔的“专家刘洪斌(滨)”从2014年开始先后出现在6家卫视,推销苗仙咳喘方、唐通5.0、天山雪莲、药王风痛方、苗祖定喘方、苗家活骨方、老院长祛斑方、蒙药心脑方等多种药品、保健品。她的身份不仅是“苗医拔痰定喘绝技传承人”,还是“北大专家”,同时也是“著名中医养生保健专家”“高级营养师”,而且一会儿她又摇身一变,出任“中华中医医学会镇咳副会长、中华中医医学会风湿分会委员、某医院退休老院长”等。她推销的产品有:苗仙咳喘方、唐通5.0、天山雪莲、药王风痛方、苗祖定喘方、苗家活骨方、老院长祛斑方、蒙药心脑方、助眠晚餐等多种药品和保健品,打包票能解决的疾病包含咳嗽、糖尿病、痛风、活骨、祛斑等等。
的河南有线电视频道的节目中,她是“北大专家”,专治糖尿病,吃一盒药就可“恢复胰岛功能”,糖尿病人从此可以“放心吃喝”。
调查
这些“神药”到底靠谱吗?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此前媒体公开报道,刘洪斌(滨)节目中涉及的医药产品曾屡上黑名单,被河南、安徽、河北等地食药监局多次查处。多家电视台因药品食品混淆宣传,保健食品宣传医疗效果被处罚。其中,2015年8月,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曾对“苗医鲜药(消喘膏)”药品广告进行处罚,原因为“画面出现专家刘老师形象介绍苗仙咳喘方的功效,4分46秒后出现多位患者形象演示使用苗仙咳喘方后的效果”等内容违规。
广告中的蒙药专家“刘洪斌”早在去年2月5日,“刘洪斌”推销的“唐通5.0”也因不科学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问题在湖南新晃被查。湖南新晃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称,这一广告是由药店负责人与新晃县电视台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包含唐通在内的6则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在县级电视台播出,6个月广告费为7000元。药房负责人因此被罚10500元。
销售商称“那些名号都是假的”5月28日,一桩不愉快的事激怒了吉林长春网友“@验氛”。原来,她的父亲是“三高”患者。一日,在看到电视中播放的“刘洪斌”蒙药心脑方广告后,她母亲便拨打屏幕上的电话为老伴订购了一个疗程的药——3480元。不过,当药寄来后,她父亲坚决不要,只能退货。销售方面一位自称姓马的主任与老人对接,当得知对方要退货后,“马主任”瞬间变了脸,“一顿臭骂”。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但谁知,几分钟后,电话再次打来,对方仍是辱骂,“此后几天也是。”
近日,记者以买药者的身份联系到了这位马主任。马主任承认了自己在销售蒙药心脑方,但他称“我其实姓刘”,“视频是广告公司做的。”“刘洪斌去过很多地方,那些名号都是假的。对方说啥就是啥。”
这位“刘姓”负责人说,蒙药心脑方是他家祖传的药方,授权给辽宁阜新蒙药有限公司生产。而阜新蒙药有限公司方面介绍,“我们是生产企业,广告是经销商在做。我们不知道刘洪斌这个人。”
惩处
“神医”或将承担民事、行政责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这些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涉嫌虚假广告罪。电视台发布的虚假广告,广告主就是药企、医疗机构,通过该自然人的代言,如果构成诈骗,要追究诈骗罪。这应该由公安机关侦查,得出结论。
广告中的北大专家“刘洪斌”在邱宝昌看来“神医刘洪斌”逃避不了两种责任,一是民事责任,与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她违反了《广告法》关于药品不得做代言,药品不能宣传疗效。而她对于非处方药进行虚假宣传,做了临时证明,就要承担行政责任。”
各方表态北京市食药监局 :医疗养生节目“嘉宾”应据实提示记者从北京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在北京注册的执业药师系统中,没有名为刘洪滨(刘洪斌)的人。北京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有两种情况,一是刘洪滨(斌)有执业药师资格,但没有在北京注册,可能会存在这种情况;二是这个人根本就没有执业药师证”。
这也意味着,“神药专家”刘洪滨(刘洪斌)不在北京许可的有药师资质的药师行列内。
另外,根据《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将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代言虚假广告,并对消费者、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也将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指出,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医疗养生类节目需报备;严禁医疗养生类节目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
《通知》中还强调,医疗养生类节目聘请医学、营养等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执业资质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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