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诈骗闺蜜二审 驳回一审判决

时间:2019-07-23 16:30:07 来源: 红星新闻


李安琪与张月是一对海归90后,她们曾是最要好的闺蜜。然而,张月报警称被李安琪假扮算命大师诈骗150万元。李安琪虽否认,但被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刑10年。宣判后,李安琪上诉,称遭张月等人诬告陷害。

红星新闻曾独家报道的这起闺蜜诈骗案,于9月1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宣判。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西城区法院重新审判。

二审期间检方建议发回重审

李安琪的代理律师徐昕曾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认定李安琪犯罪的关键证据有两个,即张月提交的聊天记录和李安琪手机提取的聊天记录。但张月始终未提交作为原始储存介质的手机,李安琪手机上的信息被删改,因此,这些根本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二审期间,徐昕还给法院提交了初步辩护意见,称从三个方面皆可充分证明李安琪无罪。

第一,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李安琪虚构并冒充三人微信账号。

第二,一审据以定案的关键证据,张月提供的聊天记录来源不明,内容不真实,不合逻辑和常识;对李安琪手机进行的司法鉴定,检材来源不明;且两者之间矛盾重重,皆不得作为定罪证据。

第三,李安琪与张月之间存在大量的经济往来,涉案钱款经核减,张月还欠李安琪的钱。

“现有证据不仅不能认定犯罪,反而有大量证据能直接证明李安琪无罪。”徐昕说,他因此请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此案二审公诉方、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称,在审阅本案卷宗、辩护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后认为,李安琪与被害人之间钱款往来的事实尚需核实,辩护人提出的部分观点尚需核实,本案事实不清,但存在继续补充证据的条件和可能,建议发回重审。

证据需要进一步核实,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海归女报警被闺蜜冒充算命大师骗百万 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一审判决

9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开庭宣判。法院裁定:撤销西城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西城区法院重审。

二审法院在裁定书中介绍,依法组成合议庭后,法官讯问了李安琪,听取了她的上诉理由及辩解;并分别当面听取了她的辩护人及家属对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的意见;同时,还将案件移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检察院也出具了书面审查意见。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审法院认定,被害人与李安琪之间钱款往来的原因、数额及微信记录与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直接的关联性,有进一步核实的必要;且根据本院在审理期间的核实情况,上述证据有进一步补强的可能。

另外,鉴于上诉人及辩护人对该案事实的认定存在重大异议,辩护人在二审期间多次提供大量证据,为充分保障上诉人的辩护权,使辩护人有充足的时间调取、补充、完善证据,同时司法机关也需要时间对辩护人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查证。为全面、准确的查清案件事实,故作出上述发回重审的裁定。

徐昕说,今天的这个结果,他以前在会见李安琪时,曾跟李说过,案件发回的概率很高。案件退回到西城法院后,他打算先帮李安琪办理取保,再跟西城区检察院沟通,看检方能否撤诉。“我们希望检察院能撤诉,因为与无罪相比,撤诉司法机关更容易接受。想让安琪能早点回家。”

李安琪的妈妈杨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上一次见到女儿是在去年12月的一审宣判现场,距今已过去9个多月。对于“发回重审”的结果,她说,二审法官曾告诉她,上诉案件可能面临的4种结果:维持原判、发回重审、部分改判和改判无罪。

对于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结果,记者再次联系张月的父母,但始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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