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家人力资源网站称,随着反腐运动“侵蚀”了额外福利和工作保障,内地公务员大批涌向私营部门求职。据智联招聘网的一份报告称,自从传统的2月求职高峰季开始以来,有超过1万名政府官员通过该网站向潜在的雇主提交简历,同比增加逾30%。该网站高级职业顾问黄若珊说:“以前我们不注意这个群体,因为很少有官员辞职。但今年这是个大现象。他们当中许多人想换工作。”她说,许多官员想要找房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的工作。(4月7日《环球时报》)
以前,每当有公务员吐槽自己拿钱低、生活难,总有网友呛其“撒娇”,甚至还会抢白一句:嫌收入低,为何不辞职?不知不觉中,辞职的公务员真的多了起来。当然,这只是某家招聘网站的报告,并非权威统计数字,并且1万名的数量占到公务员的总体比例也微乎其微。但不管怎样,这都是一个以往从未有过的新情况。下一步会否扩大范围、形成所谓的“公务员离职潮”,现在看来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和分析。
公务员不再是万众争抢的金饭碗,其实近年来早有各种信号和苗头。例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参加“国考”的现象有所降温,2015年度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功报名仅26629人,这相对于前几年每年五六万的报名人数下降了一半多,平均竞争比例降至约7人竞争一个职位。这当然是好事,体现了人们择业观念的进步。而随着附着于“官位”(公务员)之上的诸多灰色利益和特权逐步被剥离,公务员会日渐回归其本义,“能进能出”必将成为常态。
不过,在对部分公务员“涌向私企”的选择表示尊重的同时,还是建议相关方面对此严格把关,多长个心眼。高级职业顾问黄若珊表示,“这些官员……希望把他们在政府工作时获得的工作经验和社会关系网利用起来。”毋庸讳言,在现实当中,某些公务员离职或退休后,都利用了自己此前构建的关系网,有人干出了一番合法事业,有人却走上了一条勾兑关系、权钱交易的灰色之路。类似现象不能不引起足够的警惕。
而实际上,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四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中,就有“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等限制。第十五条则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同时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随着辞职的公务员越来越多,这些规定必须坚决落实到位,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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