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1日,寒雨不断,空气湿冷,同安一对年幼的姐弟,因调皮遭父母体罚,脱光了站在露台上淋雨。
姐弟光着身子站在露台淋雨
1月31日下午,有网友向导报反映:下午2点多,同安祥桥村,有两个没穿衣服的孩子被迫站在一处楼房2楼露台,时间持续半个小时左右。
知情人士透露,被罚站的是一个三四岁的男孩和他五六岁的姐姐。
从网上流传的图片来看,事发地点在一栋民宅2楼的露台,两个孩子身上没穿任何衣服,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
小女孩的脸朝着露台出入口,背对附近的高层住宅。小男孩脚上穿着鞋子,手里不知道在摇摆着什么。
当时两个孩子有哭泣,再加上附近一些楼房比较高,一些高层的住户注意到这两个可怜的孩子,害怕他们被冻坏,报了警。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信息,当时的气温是13℃-15℃。那里的居民也介绍,当地一整天都是阴雨天气。可以想象,孩子冷成什么样。“这个画面,让人看了好生气好心疼!”一位网友写道。很多网友都表示关注。
记者来到网友所指的地点。事发露台位于祥桥村一条小路的拐角处,附近有多栋民宅,从高处可以看到该露台。
此时,天已经黑了,这栋民宅却关着灯,出入口的大门也关着。附近居民介绍,昨日下午,确实有警察来这里处理事情。
随后,导报记者向同安祥平派出所了解到,接警后,民警马上赶到现场,让孩子进屋保暖。
据了解,孩子的父母是一对30多岁的外地夫妻,租住在祥桥村;被罚站的姐姐6岁,弟弟3岁。为何如此对待孩子?其父母交代,两个孩子调皮爱玩水,他们冲动之下,索性就让孩子在外面玩个够。
幸好两个孩子并无大碍,民警已教育警告其父母。
律师说法
虐待儿童将被追责
【父母体罚孩子全裸淋雨】福建闽旭律师事务所雷文福律师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虐待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即便是亲生父母也无权虐待儿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对于儿童的成长教育,应以引导、批评、身体力行为主,体罚应保持合理、合法限度。任何以造成儿童身心健康为代价的教育方式都应予以禁止,否则,公安机关可以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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