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10时左右,从事肉食批发生意的郝先生驾车到南山市场送货,他随身携带的黑色挎包里,装有当天的货款十多万元。到南山市场后,郝先生和商户一起卸货,因为背着挎包活动不便,郝先生便随手把挎包放在了驾驶室内。大约三分钟后,郝先生卸货结束,准备驾车离开,打开驾驶室门发现,放在驾驶室座位上的挎包不见了。在商户的提醒下,郝先生赶紧拨打110报警。登州路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根据报案人描述,民警判断有人趁郝先生等人卸货时,从驾驶室敞开的车窗将挎包偷走。这人能在短短一分钟内就选择好作案时机,很可能是盯梢很久的惯偷。派出所民警一边走访其余商户,一边调取了市场周边的监控录像展开调查。
民警调查发现,嫌疑人刘某今年48岁,是青岛本市人,此前有多次盗窃前科。刘某供述,他刑满释放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平时靠小偷小摸度日。当天上午,刘某到南山市场附近伺机盗窃,发现很多送货司机在搬运货物时,习惯将挎包放在桌子或驾驶室内,郝先生此时恰好被刘某盯上了。郝先生将挎包放到驾驶室后,刘某迅速上前将包偷走。“我本来想包里面最多千八百元钱,够我吃饭就行,没想到里面竟然装着这么多钱。”盗窃得手后,刘某藏匿到附近一处居民楼内,他打开挎包被吓住了。“我在监狱服刑了好几年,知道偷十多万现金被抓到是什么后果,我真是吓坏了,当时就想把包送回去。”
刘某思量片刻后,决定乘坐出租车先返回位于李村的住处,在回家路上,刘某反复考虑如何处理能让自己洗脱干净。“要是直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偷窃十多万元现金,我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还不如就说是我捡来的,把钱送到派出所就完事了。”出租车路过李沧区一处派出所时,刘某下车到派出所,告诉民警钱是自己捡来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民警识破。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通讯员 朱海生 记者 黄飞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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