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9日讯,一名在南通海安打工的外地女子报警说,4月25号,她在乘坐网约车的途中,竟然被网约车司机要求“抱抱”,司机还对她动手动脚,好在她及时打开手机录下了关键证据。
据了解,当天,受害人张女士用微信滴滴出行软件叫了一辆车,从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到塘桥镇,车辆到达塘桥后,张女士结账下车后在塘桥短暂停留,之后又乘坐这辆车赶往海安。途中,司机林某表示从塘桥到海安的这段路算顺带,不要张女士给钱,但当车辆开到海安雅周时,觉得吃亏的林某想占张女士的便宜。
视频显示,林某提出要抱一抱的要求后,当场遭到了张女士的拒绝,在车辆行进过程中,林某仍不时侧脸提出要抱一抱的要求并用手触摸张女士,觉得受到侵犯的张女士随即要求下车,并拍下了林某照片和车辆车牌号码随后报警。
由于张女士提供的证据比较充分,当天下午,林某即投案自首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海安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到林某投案自首等情节,给予林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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