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明星代言已成营销毒痈 专家称:乱服用“美白药物”不安全

2018-11-08 21:06:44来源:洞察网  

日前,澳洲网红美白丸Unichi(暂无中文名)和另两款美白口服产品被爆含有致癌成分己烯雌酚,一时间在整个市场掀起一场波澜。随后,Unichi
  日前,澳洲网红美白丸Unichi(暂无中文名)和另两款美白口服产品被爆含有致癌成分己烯雌酚,一时间在整个市场掀起一场波澜。随后,Unichi出面辟谣,说其产品不含有致癌成分己烯雌酚,但似乎也没有有力证据说服大众。

那么,服用Unichi“美白丸”美白究竟靠不靠谱,明星代言这个保健品营销“毒痈”如何“治疗”,成为业内迫切的反思。

“美白丸”彰显行业已“患癌”

回顾整个事件以及保健品在中国的发展历程,Unichi“美白丸”背后不仅仅是对一品类产品的失信曝光,而是呈现出整个行业都已患上癌症。

在此次事件中,Unichi美白丸被检出含有己烯雌酚为71.2mg/kg。己烯雌酚是人工合成的非甾体雌激素,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曾被广泛运用于口服避孕和防止流产,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隐患开始出现,很多服用己烯雌酚的孕妇,其女性后代在青春期就患有生殖器癌症,由此医学界才逐渐发现己烯雌酚的巨大危害。据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己烯雌酚被归为一类致癌物,即明确对人体有致癌作用的物质。

“实际上很早的时候,美国FDA那边就已经对己烯雌酚作出警示,并且逐步限制和禁止使用,原因就是它与癌症发生有直接关系。虽然己烯雌酚的适应症是补充雌激素不足,但因其有致癌等副作用已在临床上极少甚至没有使用,而且补充雌激素,临床上目前有很多药物可以使用。”曾为多位中央领导长期做养生保健工作的中国著名中医胡维勤教授说。

“到去年底,共检查了食品、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87万家,查处违法案件1.2万余件,涉案金额3.6亿元,罚没金额1.8亿元。各地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稽查专员张晋京说。

张晋京说,目前保健食品主要是四类违法行为:一是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和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二是治理产品的标签虚假标识声称;三是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购物、直销、电话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四是治理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有专家称,Unichi“美白丸”事件的持续曝光,彰显了我国整个保健品行业已患上了“癌症”。且不说营销手段问题,就产品本身的安全性而言,就出过一系列问题,特别是虚假宣传,更是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美白产品要慎用

据了解,美白丸中主要含有维生素C和L-半胱氨酸两种成分。虽然研究指出L-半胱氨酸主要是抑制黑色素的合成,维生素C则是内服美白最主要的成分,但有专家认为,口服美白剂的作用暂无临床方面的验证,而且在消化过程中,真正能被人体吸收的成分不足5%.

北京协和医院皮肤科一位不具名的主任医师提醒消费者,美白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的人天生肤色偏黑或偏黄,很难通过药物来改变,想通过所谓的“美白丸”来达到全身美白又安全的目的,是不切实际的。

澳大利亚的Unichi美白丸撇开五花八门的各种“植物提纯成分”,大同小异的都含有维生素C和L-半胱氨酸两种成分。

“其实,大多品牌主打宣传的植物成分都是噱头,真正与美白有关的成分就是这两项。”专家澎指出,L-半胱氨酸主要是抑制黑色素的合成,维生素C则是内服美白最主要的成分。“虽然医学上有在做研究,但目前没有临床实践证明,通过口服药剂能阻止皮肤的自然衰老。也就是说,口服美白剂的作用并未得到证实。”且不说目前流行的美白丸真正有用的成分有多少,就算是有用的成分进入到胃中,也会被胃酸大量破坏,真正能被人体吸收的成分不足5%。

目前“美白针”在世界上多个国家是禁止注射的,因为其成分的安全性仍有待观察。在国内,“美白针”也未获得批准,而口服用的“美白丸”的安全性,也并没有在临床上获得确认。

专家提醒,自己乱服有美白效果的药物是不安全的,需要在专业皮肤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谈到有助于皮肤白皙的安全易行方法时,专家认为,还是避免长时间在阳光下暴晒最重要,防晒做好可以让美白事半功倍。其次才是使用有抗氧化、还原作用的护肤品进行美白。但敏感肤质的人要格外小心,不建议使用含水杨酸的护肤品,以防其刺激皮肤产生不良反应。

挤掉明星代言“毒痈”

出事Unichi“美白丸”营销手法是采用明星代言,并且是利用一些“网红”来忽悠消费者。在消费者中,以80后和90后的女孩为主,这部分人群容易受“网红”和一些年轻明星行为左右。

2017年新《广告法》出台,明确规定9月1日起明星代言广告必须依据事实,代言人不得代言未使用过的商品和未接受过的服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禁止广告代言;不满十周岁的小朋友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

2014年5月,北京市民因认为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要求药房退还货款88.2元,赔偿损失264.6元及误时费9647.2元,共计10000元,姚明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2009年,央视《新闻30分》曝光了侯耀华代言10条违法广告一事。节目中披露了这10条广告,并指出这些药品广告都使用演员做主持,利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广告内容没有经过工商部门批准。这些广告多次遭到消费者投诉。继央视《新闻30分》后,《经济半小时》、《今日说法》等皆披露了侯耀华“代言门”事件。

保健食品和“类保健食品”近年来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连累”代言人的事件也不在少数。无论是易建联、郭晶晶、王楠、刘国梁等体育明星因曾代言过含有三聚氰胺成分的乳制品而受到“集体牵连”,还是徐静蕾代言的猴姑饼干宣称有“养胃”功能却被曝光并非保健食品,或是曾经代言仁和药业旗下“优卡丹”产品的宋丹丹表示今后不再代言任何药品广告,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大 “毒瘤”,社会各界必须对此予以重视,通过个人自律,媒体管理,社会监督,司法制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的建立,通过教育和管理,自律和他律共同发挥作用。

保健食品是一种必须保证安全才可上市销售的消费产品。新《广告法》给出了“代言人”的定义、明确了代言的规范与责任,目的就在于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安全风险。

但由于一些生产厂家在暴利驱使下,无视政府监管,集中精力在炒新闻、玩概念、请明星、搞花样上,使得保健品领域存在着日益严重的“假、乱、空”现象。因此保健品的表面看似繁荣,却隐藏着无限危机。

责任编辑:hnmd003

相关阅读

推荐阅读